退休人员,所领取的退休养老金,无论金额多少,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。
退休人员再就业计征个人所得税不包括退休工资。
如果退休人员再就业,月工资超过5000元,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。
关于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
(1)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(含一年)劳动合同(协议),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;
(2)受雇人员因事假、病假、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,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;
(3)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、社保、培训及其他待遇;
(4)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、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。
如果企业对待再任职人员遵守“同工同酬”的原则,且同时满足上述规定的四个条件,则按照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;若不能同时满足,则按照“劳务报酬所得”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此外,返聘取得的工资收入,按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,但因为退休人员不再缴纳“五险一金”,不再有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扣除。
公司招聘的退休人员,其性质是劳务人员也就是临时用工人员的,其收入是劳务费性质,也就是劳务报酬,劳务收入每月在3500元以上的,扣除3500元,多余部分要交个人所的税。